建全國一流企業 創百年卓越品牌
贛建辦〔2020〕21號
各市、縣(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南昌市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南昌市、贛州市、宜春市、贛江新區、瑞金市、共青城市行政審批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廳機關有關處室、廳直有關單位:
《關于做好“六穩”工作 落實“六保”任務的若干措施》已經廳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細化舉措,認真抓好貫徹落實,確保全面完成目標任務。
2020年8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20〕11號),堅持以保促穩、穩中求進,扎實做好補短板、擴內需、增投資、促消費、促轉型等各項工作,促進全省住房城鄉建設事業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結合住建工作實際,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改善群眾居住條件
1. 繼續推進棚戶區改造。強化責任主體,明確竣工時限,倒排建設工期,密切跟蹤問效,確保2020年度棚戶區改造項目今年10月底前全面開工、2019年度多層安置房項目和2018年度高層安置房項目今年8月底前基本建成。嚴把范圍和標準,摸清剩余棚戶區數量,做好后續工作安排。加強工程質量監督,嚴把設計審查關、材料采購關、工程質量監督檢查關和竣工驗收關。加快配套設施建設進度,做到與安置住房同步規劃、同步報批、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排查梳理未按安置補償協議約定時間交付使用的項目情況,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按期竣工交付、及時分配入住。
2. 做好城鎮貧困群眾基本住房安全兜底保障工作。堅持“兜底線、保基本、可持續”,強化臺賬管理,確保對象和底數精準。對所有城鎮特困人員、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支出型貧困低收入家庭實行公租房應保盡保。將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無房職工等新市民納入公租房租賃補貼范圍。加強與相關部門協調配合,進一步完善本轄區數據采集、信息共享和比對工作,做到及時跟進、不漏對象。
3. 加強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與管理。確保2020年度新建(籌集)公共租賃住房項目8月底前全面開工。推進全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統與全國公租房信息系統數據聯網,年底前各設區市和贛江新區全部完成貫標聯網,實現數據共享。健全常態化申請受理機制,完善“輪候”制度。盡快推出公租房租賃補貼政策。建立住房租賃信息服務和監管平臺,推進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工作。鼓勵房地產開發、中介、物業等機構依法依規成立住房租賃企業,多渠道籌措租賃住房房源,規范住房租賃行為。推進保障房小區智能化管理。加快推進南昌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工作。
4. 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城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健全工作機制,加強統籌指導,抓好任務落實,到2020年底,完成2019年度26.66萬戶改造任務和2020年度33.16萬戶開工任務;對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鎮老舊小區,力爭到2025年基本完成改造。把老舊小區改造與推進“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城市體檢”“完整社區”打造等工作結合起來,做到互促互進。堅持因地制宜、示范帶動,探索建立業主分攤、單位支持、財政獎補、社會參與的籌資機制,加快推進城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
5. 持續鞏固農村危房改造成果。制定農村住房安全保障動態監測和長效機制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農村困難群眾危房動態情況核查甄別機制,加強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持續保障農村貧困人口住房安全。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全面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切實做好受災農戶房屋災后重建,對鑒定為不同危險等級的農房實行分類施策,妥善安置。
二、推動房地產建筑產業做優做強
6. 培育房地產和建筑業龍頭企業。建立建筑業重點扶持企業名錄和日常聯系服務制度,在資質升級、工程擔保、科技創新等方面給予支持。在省級工法評審、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和創建各類優質工程等方面加強指導、扶持。依法依規支持省市勘察設計、建筑骨干企業參加省市重點項目建設。支持房地產企業做大做強,培育壯大住房租賃企業。我省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屆滿的,統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資質升級、延續,項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前,母公司控股比例超過50%的子公司的開發業績,可計入母公司業績,但不重復使用。
7. 推動房地產建筑業全產業鏈發展。鼓勵各地成立建筑產業聯盟,推動勘察設計、建筑施工、裝備制造、建材供應、金融服務、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加強戰略合作,實現共贏發展。鼓勵重點企業與央企、省外優勢企業整合資源、突出主業、優勢互補,開展多元化、一體化產業協作,全面提升企業競爭力。支持重點企業或企業聯合體參與我省EPC、PPP等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支持房地產建筑業龍頭企業依托產業鏈條,積極發展關聯產業,通過控股、參股等形式進入上下游配套產業,提高產業聚集度,實現融合發展。
8. 減輕企業負擔。推行工程擔保制度,支持企業以保函、擔保等方式繳納房屋和市政建設領域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相關部門和建設單位不得拒絕。建設單位不得以未完成審計為由拖欠工程款。嚴禁墊資施工。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同步完成施工過程結算并支付工程款。創新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方式,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憑商業銀行、保險公司、擔保機構出具的現金保函,沖抵同等額度的監管資金。
9. 實施“走出去”發展戰略。鼓勵和支持建筑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積極拓展省外國外工程建設市場。鼓勵企業以“投建營一體化”模式全鏈條參與海外項目。建立政銀企協調對接機制,幫助企業解決對外承包工程中的融資需求。企業在省外、國外業績,在省內申報資質、招標投標、信用評價等方面給予認可和支持。
三、補齊城鎮市政設施短板
10. 開展“項目建設提速年”活動。以項目為載體,持續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和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三年行動。搶抓國家政策機遇,積極爭取支持,做好項目儲備,加強項目調度,充分發揮城市基礎設施投入對穩增長、補短板、擴內需的撬動作用。抓好市政設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支持受災地區受損的市政設施開展修復。
11. 補公共停車設施短板。大力實施城市公共停車設施提質增量補短板專項行動,指導各地建立健全數據庫,修訂完善專項規劃,統籌布局公共停車設施,加快停車設施新建、改建、增設力度。通過新建一批、改造一批、路劃一批、開放一批等舉措,不斷增加城市停車供應,有效緩解城市“停車難”。2020-2021年,力爭全省新(擴)建城市公共停車泊位20萬個、改造4.8萬個、增劃路邊停車泊位7.3萬個、開放公共機構停車泊位7.2萬個。
12. 補污水處理設施短板。大力實施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行動,加快城鎮污水管網建設改造,加強設施運行維護管理,不斷完善城鎮污水收集系統。提高城鎮污水處理效能。2020年底前,全省縣級以上城鎮污水處理廠基本完成一級A提標改造。
13. 補垃圾處理設施短板。扎實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加快垃圾焚燒發電設施建設,到2020年底,力爭全省生活垃圾焚燒日處理能力達2萬噸。加快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到2020年底,力爭全面啟動設區市中心城區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14. 補城市防水排澇短板。堅持問題導向,對城區內澇情況進行梳理,建立問題清單,指導各地制定整改方案,積極推進城市內澇點的整治。認真落實做好城市排水防澇工作的有關部署和要求,摸清和梳理排水防澇相關情況,做好項目儲備和方案編制,系統推進排水防澇設施建設。積極推進海綿城市建設,提高城市防水排澇能力。
15. 切實改善人居環境。大力推進“廁所革命”,到2020年底基本實現“數量充足、分布合理、查找方便、管理有效、文明如廁”的目標。推進生態園林城市建設,開展城鎮園林綠化提升專項行動,指導各地加大城市公園、街頭游園、綠道等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力度,加強城市山體、濕地等生態資源的保護與修復。積極開展“美麗城市”建設、“綠色社區”創建工作。加強城市網格化、精細化、規范化、長效化管理,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環境。
四、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16. 保持房地產市場調控定力。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堅持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增長的工具和手段,堅持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保持調控政策連續性、穩定性,促進房地產市場逐步走向價格合理、供求平衡、保障多元、風險可控、預期平穩的健康發展態勢。保持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全省個貸率穩定在85%左右。
17. 落實城市主體責任。落實城市對本地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主體責任,建立城市黨委承擔領導責任、城市政府具體負責的責任機制。根據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口規模、住房供求關系等情況,明確房地產市場中長期發展目標和年度工作目標,因地制宜、綜合施策,及時研究和分析房地產市場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采取針對性、差異化調控措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18. 大力促進住房消費。結合國慶、元旦等節假日,開展“天天”看房團和線下展銷活動,努力實現“月月紅”“季季紅”;完善房地產線上售樓平臺,搭建房地產網上展銷會,保持復工復產以來尤其是“紅五月”活動以來的熱市勢頭。
19. 因城施策促進市場平穩運行。落實“一城一策”工作要求,發揮房地產市場會商協調機制作用,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落實上市預報、價格管控及部分城市限購、限貸和限售等調控措施。對商品房銷售量和價格波動較大的設區市進行預警提示。建立常態化信息發布和輿情監測引導機制,積極釋放正面信號,引導市場健康發展。
五、優化經濟發展環境
20. 規范市場秩序。落實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扶持政策,清理對民營建筑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設置的不平等限制條件和要求,全面執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規范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行政執法檢查。加強企業和人員資質資格動態核查,對不符資質標準的“僵尸”企業、掛靠企業予以清除。強化市場與現場聯動,嚴厲打擊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和執業注冊人員違法違規行為。清理和廢除無法律法規依據的備案、登記、入庫、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等市場準入要求,建立統一開放的建筑市場。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工作監管,開展為期三個月專項整治。切實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租賃企業、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及其法人代表納入“黑名單”管理。
21. 提升服務水平。住房城鄉建設類企業資質、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個人執業資格注冊等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全部實行“一次不跑”網上辦,簡單變更事項實行“智慧審批”自動辦。完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體系,2020年底實現與全國管理體系統一,與相關系統平臺互聯互通。堅持全流程、全覆蓋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統一審批流程、統一信息數據平臺、統一審批管理體系、統一監管方式,確保工程項目審批嚴格控制在規定審批時限內。推行容缺審批和告知承諾制。全省各市、縣(區)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項目施工實現全過程電子化招標投標,電子化招標項目不得收取資料費、報名費。開展不見面招投標試點、評標定標分開試點,實現開標由線下“面對面”到網上“鍵對鍵”的轉變。
22. 服務群眾就業。扎實做好建筑施工企業自主培訓工作,研究出臺關于改進我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認真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健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長效機制。積極推行建筑工人實名制,實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發放,確保農民工勞有所得。推行“房租優惠”政策,對承租住建系統管理的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疫情期間1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租金減半的基礎上,再免收1個月租金。轉租、分租國有房屋的,確保免租惠及最終承租人。推進公積金中心上線“房租提取”,減輕職工租房壓力。疫情期間,科學適度放開占道經營等限制,引導流動攤販在指定區域經營,助推“地攤經濟”“夜市經濟”有序發展。
23.保障安全運行。堅決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監管職責,扎實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確保工作交得穩、接得住。切實抓好城鎮供水、供氣等市政公用行業安全監管。深入開展城市建設和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面推進建筑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推動全省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