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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富達鹽化有限公司2015年度煤灰渣銷售承包項目
發布日期:2014-11-19
江西富達鹽化有限公司2015年度煤灰渣銷售承包項目招標公告
日 期:2014年11月 19 日
招標編號:0628-146011101230
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機構”)受招標人委托就煤灰渣銷售承包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 項目概況:
1.貨物名稱:煤灰渣
2.招標數量(具體數量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六章):招標人年度正常生產消耗原煤15萬噸。具體生產消耗原煤數量,以招標人熱電車間輸煤皮帶秤計量的數據為依據。
3.交貨地點:江西富達鹽化有限公司煤灰渣排放處(廠區內)。
4.合同期限: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投標人資格標準:
1、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注冊資金不得低于人民幣500萬元;
2、投標人必須持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必須含煤灰渣銷售)、《稅務登記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照;
3、投標人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參加該項目的投標;
4、投標人必須具備不少于2萬立方(10畝)存量的煤灰煤渣堆放、中轉場地(如果煤灰煤渣堆放、中轉場地是投標人自身擁有的,投標時須提供相關產權證明(加蓋產權單位公章);如果煤灰煤渣堆放、中轉場地屬租賃的,投標時需提供場地租賃合同、協議等相關證明材料(加蓋出租方單位公章));
5、投標人必須具備煤灰渣自行裝卸、轉運、運輸能力以及為招標人提供鏟車服務的能力(提供自卸汽車4輛及以上、鏟車3輛及以上的產權,或租賃,或雇用的證明材料)和足夠放灰渣、清潔等工作人員(提供人員名單);
6、本項目不得轉包、轉讓;
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參加投標的單位必須提供能證明其符合上述投標條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的資料。
三、招標文件
1. 凡2014年11月 19 日至2014年12月 5 日期間有意向的投標人可從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得到進一步的信息和查閱招標文件。
2. 有意向的投標人可從2014年11月19 日起到2014年12月 5 日止,每天(節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時(北京時間)在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招標一處購買招標文件,本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8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郵購須另加60元人民幣)。
3. 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為2014年12月 9 日上午10:00時(北京時間)。
4. 定于2014年12月 9 日上午10:00時 (北京時間)在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十二樓開標大廳公開開標。屆時請投標人的法人或經正式授權的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招標機構名稱: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詳細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號
郵 編:330046
聯 系 人: 黃先生
電 話: 0791-86284946
傳 真: 0791-86227824
電子函件: [email protected]
開戶銀行:工行南昌市省府大院支行
賬戶名稱: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9558851502000136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