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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贛州至大余高速公路計重收費整車式稱重系統設備采購及安裝招標公告
發布日期:2016-07-26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西省贛州至大余高速公路計重收費整車式稱重系統改造項目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核準立項準予建設。項目業主和招標人為贛州康大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備采購及安裝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根據江西省政府、省交通運輸廳的總體部署,按照江西省地方標準《高速公路計重收費整車式稱重系統技術規范》的要求,加快高速公路計重收費整車式稱重系統改造,確保完成收費站出口車道的改造工作,對康大高速公路計重設備進行改造。
2.2工程內容及標段劃分:江西省贛州至大余高速公路計重收費整車式稱重系統改造項目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全線共分1個合同段(CZ-1合同段);
2.3本次招標的范圍包括康大高速公路梅關省界收費站3套超寬、5套標準車道整車式稱重設備的生產供貨和施工安裝,要求承包人提供包括聯合設計(含設計)、供貨、運輸、設備基礎(含收費島土建、基坑挖方、基坑回填、島頭改造、排水設施等)、設備安裝、測試、檢測、試運行、培訓、交付使用、檔案資料整理、維護、保養和缺陷責任期等全套服務,為業主提供計重收費所需的機電系統計重收費動態稱重成套設備、輔材及附屬工程。詳細見工程量清單涵蓋的所有內容;
2.4投資規模約451萬元,計劃總工期3個月。
2.5本次招標設備要求提供2年缺陷責任期及5年質量維保期。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必須滿足: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且有有相應經營范圍;如為代理商的,應出具制造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委托書(須提供制造商對本項目的正式有效授權書);
(2)制造商具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公路整車式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或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符合省內整車式公路衡器檢定規程要求,且該許可證和型式批準證書必須包含擬投標產品;
(3)財務要求: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中每年營業總額不少于1000萬元;近三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中至少要有一年是盈利的。
(4)業績要求: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至少累計完成高速公路整車式計重設備的銷售并投入使用的設備20套及以上(業績有效時間交工證書時間為準);
(5)制造商為經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委托江西省高速公路聯網管理中心對江西省計重收費整車式稱重系統測試合格的單位。
3.2 本次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本項目嚴禁轉包及非法分包。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1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持本公告、本人身份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單位介紹信(報名時須提供一份上述證件的彩色掃描件裝訂成冊、編制目錄并加蓋投標人單位章)在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十一樓招標一部(南昌市省府西二路4號11樓1110室)購買招標文件。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圖紙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投標人不組織工程現場踏勘和招標預備會。
5.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6年8月23日14時00分,地點為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10樓第1會議室(南昌市省府西二路4號)。
5.3 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江西省招標投標網(www.jxtb.org.cn/)和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網(520wuyuan.com/)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贛州康大高速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贛州市大余縣南安鎮梅山村三板橋
聯 系 人:賴工
電 話:18607971376
招標代理名稱:江西省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西二路4號
報名聯系人:楊先生
電 話:0791-86255840
傳 真:0791-86209833
贛州康大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
2016年7月25日
附件:
投標報名登記表
項目名稱:江西省贛州至大余高速整車式稱重系統改造設備采購及安裝工程招標
投標人名稱 |
(投標人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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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投標人填寫) |
手機 |
(投標人填寫) |
被授權人簽字 |
(投標人填寫) |
手機 |
(投標人填寫) |
電話 |
(投標人填寫) |
傳真 |
(投標人填寫) |
營業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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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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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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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介紹信或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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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交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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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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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是否已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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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售人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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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代表簽字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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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要求 |
1、申請人須同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2、在有效期內的公路整車式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或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符合省內整車式公路衡器檢定規程要求,且該許可證和型式批準證書必須包含擬投標產品;
3、制造商為經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委托江西省高速公路聯網管理中心對江西省計重收費整車式稱重系統測試合格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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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財 務 要 求 |
1、企業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中每年營業總額不少于1000萬元;
2、近三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表中至少要有一年是盈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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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業 績 要 求 |
企業 (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至少累計完成高速公路整車式計重設備的銷售并投入使用的設備20套及以上;
申請人應提供能證明投標人施工經歷,且滿足要求的有關證明原件(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和交工證書),但不含文字證明材料,業績有效時間以交工證書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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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信 譽 要 求 |
1、申請人沒有正受到責令停產、停業的行政處罰或正處于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2、申請人沒有正受到國家部委或江西省或贛州市或大余縣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限制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 3、申請人沒有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但經評審委員會認定不會對承擔本項目造成重大影響; 4、申請人在2012年1月1日至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前7天內未發生重大安全及質量事故或嚴重違約行為; 5、申請人在2012年1月1日至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前7天內未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 6、申請人在2012年1月1日至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前7天內未發生過拖欠稅收的不良記錄;
若經查實有上述行為者將被列入不良記錄且投標保證金不予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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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最低要求)
人 員 |
數 量 |
資 格 要 求 |
項目經理 |
1 |
具有機電專業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機電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持有省級及以上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
項目經理備選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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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總工程師 |
1 |
具有機電專業工程師以上職稱,5年以上工作經歷,從事類似工程技術管理工作3年以上。其中擔任類似工程項目總工。 |
項目總工備選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