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全國一流企業 創百年卓越品牌
贛府字〔2020〕69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現將《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江西)建設總體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2020年9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江西)建設總體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對臺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對臺工作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實加快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江西)建設,按照《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關于設立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的函》(國臺函〔2020〕39號)的要求和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一區三園”模式,結合南昌產業園(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贛州產業園(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定南工業園區)、吉安產業園(井岡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堅持貫徹新發展理念,以推動贛臺兩地產業深度融合發展為目標,充分發揮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優勢,全面融入共建“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發展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以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舉措進一步深化贛臺經濟合作交流,拓寬合作領域,提升合作層次,著力打造在全國有特色、有影響、有示范性的兩岸產業合作平臺,為推動兩岸經濟社會深度融合發展作出江西貢獻。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高質量發展。加強贛臺交流合作,提升對臺招商引資水平,結合我省“2+6+N”產業高質量跨越式發展行動計劃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倍增計劃”,大力發展航空、電子信息、裝備制造、中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優勢產業,充分利用臺資企業在技術、管理和品牌建設等方面豐富經驗,推動兩地在重點產業、重要領域的深層次交流合作,吸引一批臺灣知名企業、優勢產業落戶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
2.堅持融合發展。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加快推出系列優惠政策,為廣大臺胞尤其是臺灣青年就業創業提供更多施展才華、展現抱負的舞臺,分享江西發展機遇。講好臺胞在“31條措施”“26條措施”“11條措施”和“江西惠臺60條”等系列惠企利民政策中受益故事,增進贛臺同胞親情,推進兩地經濟社會融合發展,促進兩岸同胞心靈契合。
3.堅持開放發展。聚焦聚力構建大開放格局,充分利用毗鄰長珠閩的區位優勢,深度融入共建“一帶一路”,積極參與長江經濟帶發展,對接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海峽西岸城市群,提升產業承接水平,以大開放促進大發展。堅持公平開放,合作共贏,為臺資企業發展提供一流營商環境,不斷擴大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的影響力和吸納力,強化我省承東啟西的“橋頭堡”功能。
4.堅持綠色發展。積極探索臺資企業綠色發展新模式、新路徑,在嚴守生態環境保護紅線基礎上,做好退和進兩篇文章。大力引進臺灣智能終端制造、集成電路、精密機械以及現代農業、服務業等產業,重點發展先進裝備制造業和新興產業。
5.堅持共享發展。發揮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引領和示范作用,強化共同市場,采取切實措施,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增進臺灣同胞福祉,使發展更具公平性、普惠性,營造共建共享的良好環境,不斷提升共建共享水平。
(三)發展定位。
1.打造產業轉移重要承接平臺。聚焦電子信息、先進制造等特色產業,有效承接臺灣地區優勢產業和東莞、深圳、昆山、廈門等地區臺資企業轉移,實現臺資企業集聚發展。
2.打造助推轉型發展重要創新平臺。發揮龍頭企業轉型帶頭作用,推進對臺合作業態、模式、政策創新,以一流營商環境和開放包容發展氛圍,助推我省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3.打造國家政策傾斜重要對接平臺。用好推動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等國家戰略,發揮部委對口支援優勢,爭取更多政策、資金和項目向產業園傾斜。
4.打造青年創業深化交流重要示范平臺。支持臺灣青年、技術人才、研發團隊到產業園發展,深化與臺灣相關領域的深度合作,為推進贛臺融合發展發揮示范帶頭作用。
二、發展目標
強化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影響力和吸納力,圍繞電子信息、汽車及新能源汽車、新材料、先進制造等優勢產業,引進一批帶動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臺資企業落戶,促進贛臺兩地產業鏈、供應鏈融合,對臺引資引智引技能力顯著提升,實現產業合作區區域布局更加合理,產業特色更加突出,服務功能更加完善,臺資聚集效應更加明顯。各產業園兩年內新入駐臺資項目不少于5個。到2025年,產業合作區內臺資企業數量達到100家,臺資企業產值約120億元,實際進資達到100億元,吸引500名臺灣青年到產業合作區就業創業,推動1000余名臺灣青年到產業合作區交流。到2035年,產業合作區內臺資企業數量達到200家,臺資企業產值約300億元,實際進資達到250億元,與臺灣地區各領域交流交往更加常態化、制度化,贛臺經濟合作邁向更深層次更高水平。
三、建設任務
(一)完善規劃布局。組織有關地方政府編制產業園發展規劃,把產業合作區建設納入本地區經濟發展整體規劃和“十四五”發展規劃。進一步優化空間布局,明確產業引導和未來發展方向,提升各產業園綜合配套和產業發展承載能力,推動產業園差異化、協同化、集聚化發展。
(二)推動產業集群。針對各產業園產業發展現狀和特點,找準產業鏈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引進一批壯鏈強鏈補鏈型臺資企業,建立和完善產業集群發展推進服務體系,培育壯大一批優勢特色產業鏈,推動大中小企業、內外貿配套協作各環節協同發展。南昌產業園重點打造移動智能終端、航空制造、醫藥健康、新材料等產業類臺資企業集群;贛州產業園重點發展半導體、新能源汽車、高端裝備、臨港經濟等產業臺資企業集群,其中定南工業園主要推進有色金屬和新材料產業集群;吉安產業園重點發展電子信息、LED、智能硬件、裝備制造及配套產業臺資企業集群。
(三)開展精準招商。各園區圍繞各自首位產業和主導產業,不定期赴昆山、東莞、廈門等地區開展“一對一”“點對點”精準對接,有針對性地承接沿海發達地區臺資產業轉移。緊盯臺資世界500強企業、臺灣百大企業、行業龍頭企業及臺灣知名商協會組織,積極赴臺灣地區開展產業推介、項目對接等活動,深化與臺灣工商界合作交流。
(四)加快科技創新。推進對臺科技合作交流和產業技術攻關,深入實施科技型臺資企業梯次培育計劃,積極引導和幫助臺資企業申報各類研發計劃,落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政策,支持園區科技創新平臺建設,促進科技成果在園區轉移轉化,大力培育一批經濟實力較強、發展潛力較大,具有輻射和帶動作用的臺資企業。
(五)做好人才保障。對產業合作區重點產業發展能夠產生重大影響、具有經濟社會生產效益的臺灣一流或頂尖人才團隊的引進,實行“特事特辦、一人一策”。打造一批產業特色鮮明、體制機制靈活的臺灣特色“園中園”和臺灣創新創業服務平臺,鼓勵支持臺灣青年、技術人才、研發團隊到產業合作區就業創業。
(六)促進青年交流。發揮產業合作區平臺優勢,以交流互訪、高校聯盟、考察調研、論壇、研討會等形式,加強兩地青年交流互動,增進臺灣青年對大陸的了解認識。鼓勵產業合作區企業、組織等牽頭舉辦對臺灣青年人才交流活動,為臺灣青年在江西就業創業提供便利。
(七)推進部省互動。探索建立部省對接聯系機制,用好國家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發展各類政策,加強與對口支援國家部委尤其是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的溝通聯絡,爭取產業政策、資金項目向產業合作區傾斜,聯合在省內及沿海發達地區舉辦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專題推介交流活動。
(八)推行區域合作。積極推進與沿海發達地區臺資企業跨區域合作,以共建飛地園區的形式在加工制造、高新技術、創新研發等領域分工協作。加強與省內臺資企業聚集地區的協同合作和聯動,促進臺資企業優勢互補,推動資源優化配置。
(九)提供政策支持。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各級惠企利民政策,發揮現有政策疊加效應,按照“管用、好用、實用”的原則,省市出臺實施意見,對產業合作區在用地審批、規劃調整、增存掛鉤方面開辟綠色通道,在投資和稅收、對外開放等方面制訂可行性措施。
(十)優化營商環境。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按照集成化原則,加快推進各類政策系統化、具體化、可操作化,完善服務體系和臺商權益保護機制,大力推行“容缺審批+承諾制”辦理模式,支持在投資、貿易、金融、事中事后等方面積極開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先行先試,營造更加開放便利的環境。
(十一)加大資金支持。依托省發展升級引導基金,加大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投入,引導企業通過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債務融資工具等方式,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產業園建設,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
(十二)做好金融服務。完善產業合作區多元化融資模式,構建智能化金融服務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對產業合作區臺資企業在專項資金、擔保服務、利率優惠上予以支持。推廣應用省“一站式”金融綜合服務平臺與江西省小微客戶融資服務平臺,推動銀企線上對接常態化,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十三)擴大園區影響。借助重大涉臺活動和各類媒體資源,廣泛開展對產業合作區特色優勢、發展愿景、建設成效的宣傳,加強對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積極邀請臺商到產業合作區參觀考察,深化與其他海峽兩岸產業合作聯盟成員單位的聯動,進一步擴大產業合作區的影響力和吸納力。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組織機制。加強合作區的統一指導與協調,搭建網絡化組織形式,優化組織結構,實現高效管理。建立產業合作區重點工作調度機制和信息共享、聯動協商、常態性聯席會議等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聽取產業園工作匯報,推行重大項目領導定點聯系機制、協調會議機制和糾紛處理機制等各項機制建設,及時協調解決產業合作區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二)加強部門協同。加強省直部門間、省直部門與地方政府間的溝通協作,特別是臺辦、發展改革、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要發揮牽頭帶領作用,發揮職能特點和優勢,積極為產業合作區建設服務,推動更多更好臺資項目在產業合作區落戶投產。
(三)強化跟蹤問效。對照產業合作區建設要求,研究制定產業合作區綜合評價體系和評價辦法,實施績效管理考核,建立健全督查和通報機制,加強任務跟蹤和督促工作,確保產業合作區建設取得實效。各產業園需于每年年底前報送本年度產業園建設運行情況,省臺辦調度匯總后于次年1月上旬前上報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