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財政局、贛江新區財政金融局:
為了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更好地提高政府采購效率,根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財庫〔2016〕198號)第十二條:“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從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設立的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評審專家。評審專家庫中相關專家數量不能保證隨機抽取需要的,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可以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經審核選聘入庫后再隨機抽取使用。”和第十三條:“技術復雜、專業性強的采購項目,通過隨機方式難以確定合適評審專家的,經主管預算單位同意,采購人可以自行選定相應專業領域的評審專家。自行選定評審專家的,應當優先選擇本單位以外的評審專家”的規定,除采購人自行選定評審專家需經主管預算單位同意外,采購人可以根據自身實際需要通過“江西省政府采購網”及“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設置的申報端口自行申請使用評審專家庫中的評審專家,無需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
評審專家抽取工作由同級財政部門負責抽取,也可以委托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抽取,負責評審專家抽取工作的部門(單位)對于符合抽取條件的申請應當及時辦理,切實提高政府采購活動效率。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行。
江西省財政廳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