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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正在探索一系列新做法,以構筑制度反腐“高墻”。一些地方政府率先在腐敗易發的招投標領域創新體制機制,防治腐敗。
《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條例》(簡稱《條例》)5月起在安徽省合肥市正式實施。“它以法律的形式規定,政府采購統一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全過程公開交易,資源信息和交易結果都要進行公開和公示,杜絕采購雙方私下‘貓膩’。”合肥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局局長黃衛東說。
根據這項地方法律,無論是招標人還是投標人,若是出現失信行為,大名還將上榜公共資源交易“黑名單”,在一段時間內被禁入交易活動,并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近年來,中國公共資源交易市場資金量大、關注度高,僅中部省份安徽2012年就已突破4000億元。然而,各部門、各縣區多頭自主招標,易致暗箱操作、圍標串標現象成為腐敗的溫床,侵害公眾利益。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今年3月底舉行的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上表示,防止腐敗的利器之一是深化改革,特別要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化改革,同時以完善的規則和嚴格的法律制度,來約束和規范權力運行和政府行為,從源頭上減少和治理腐敗。
為公共資源交易立法,僅僅是安徽省對招投標體制改革創新的一個體現,這個省的合肥、蚌埠兩市已建立起完整的招投標新體系。
合肥、蚌埠收歸部門多頭自主招標的權力,按照“一市一場”原則,將所有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公共資源項目統一納入本市招投標“一網”平臺公開交易。
蚌埠市設立“電子視頻大廳”,全程直播開標評標,接受社會監督;紀檢監察機關、招標采購人、行業專家招投標全過程實時監控、預警糾錯、績效評估。
合肥市將原隸屬建設、財政、工商等7個部門、涉及招投標業務的100多項執法權,集中委托市招標管理部門統一實施,徹底改變了過去招投標過程中主管部門“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的局面。
此外,部門、區縣各有各的規則、標準,交易環境缺乏公平公正,是招投標領域的一個矛盾焦點。合蚌兩市率先在招投標程序上實現統一的標準化運行。
“各流程環節上的工作人員均在蚌埠公共資源交易網絡運行系統上審閱材料、填寫意見、制作文書、作出決定,操作的時間和內容均由計算機記錄在案,全程留痕,可查可控,從源頭上有效遏制了暗箱操作。”蚌埠市招標采購管理局局長趙明偉說。
南京、合肥、長沙等地還公開聘請“大眾監督員”作為招投標現場監督員,對公共資源交易進行實時監督。
黃衛東認為,目前已邁入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化改革的“深水區”,相關法律不能缺失。“交易規范離不開法律的強力約束。《條例》分別就項目單位、競爭主體、中介、專家成員的行為以及投訴處理、標后監管等進行了規范,拉起一道‘警戒線’。”
據了解,合蚌兩市2012年依法查處87個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項目,對投標企業記錄不良行為117條,對51家企業和個人作出限制6個月以上進場交易資格的處理,對23名專家給予限制評標的處理。全年兩市在公共資源交易中節約資金276億元。
源自:新華網 記者:蔡敏 詹婷婷 楊丁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