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建招〔2016〕7號
各設區市和省直管試點縣(市)建設局(建委)、宜春市城管局,省農墾、冶金、南昌鐵路建管站(辦):
為貫徹執行住建部辦公廳《關于規范使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通知》(建辦市函〔2016〕462號)規定,規范我省建設工程招投標市場行為。經研究,現對我省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中規范使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發文之日起,我省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中(含開標現場,下同),不得要求已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規定取得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投標人或潛在投標人提供資質證書原件,企業資質情況可通過掃描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的二維碼查詢。
二、凡參加我省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的投標人或潛在投標人應自帶已取得的新版資質證書復印件,以便查詢。
專此通知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6月15日